–严格掌握各种致聋药物的适应症,除非绝对必需,应避免使用,需要使用时剂量必须个体化,并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。
–对婴幼儿、孕妇、老年人、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以及原已有感音神经性耳聋者,致聋药物应慎用或适当减小剂量,对有遗传性耳聋家族史的患者应慎用或不用。
–对高危人X(如有耳聋家族史、听力残疾人X体或明确为线粒体 DNA A1555G 突变致聋的家系)在用药前应进行耳聋基因筛查和防聋宣教,使耳聋患者的亲属正确应用或避免应用耳毒性药物。
–注意早期的耳毒性症状,在药物性耳聋发生以前,一般会有头痛、头晕、耳鸣等症状。在不得不用耳毒性药物的过程中,一旦发现这类症状,及时停用这些药物。
–如果已经患有药物性耳聋,不要灰心丧气,还有一些治疗和康复的方法可以帮助您改善听力和生活质量。治疗和康复的方法包括: